各党委(总支),各部、处、直属单位:
为加强干部培养锻炼,优化干部经历结构,全面提高干部素质,根据《金沙集团186cc干部挂职锻炼管理暂行办法》(哈工大党组〔2016〕85号)规定,经学校党委研究,2017年继续选派优秀青年教师和管理人员在校内进行挂职锻炼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条件和资格
1.符合《金沙集团186cc干部挂职锻炼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。
2.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,挂职干部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,以35岁左右为主体,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。
3.教学科研人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,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。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、具有一年及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。
4.管理人员应为七级及以上人员,并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。
二、挂职岗位
具体挂职岗位及职务安排由党委组织部会同设岗部门、派出单位视人选情况确定,一般以挂职单位领导人员助理的职务配备。
拟设岗部门为:
1.学校办公室
2.党委组织部
3.党委宣传部/党委教师工作部
4.党委统战部
5.纪委办公室/监察处
6.学生工作部
7.校团委
8.本科生院
9.研究生院
10.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
11.大科学工程专项建设指挥部
12.人事处
13.财务处
14.国有资产管理处
15.总务处/后勤集团
13.部分学院
三、工作程序
1.成立领导小组。分管校领导任组长,党委组织部、纪委办公室、人事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。
2.组织推荐。各学院党委(总支)经过集体研究,确定推荐人选,原则上推荐人数不超过学院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数量。党委组织部会同机关党委研究确定党组织关系隶属机关党委的各部、处、直属单位推荐人选。
威海校区、深圳校区可推荐挂职人选,不占用设岗部门设岗数量。
3.资格审查。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。
4.确定人选。根据各单位推荐意见和资格审查情况,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挂职人员名单,报学校党委审批。
5.挂职锻炼。挂职人员不脱离原岗位,同时完成挂职岗位的工作任务。
四、挂职管理
1.挂职锻炼人数为20人。
2.挂职时间一般为一年。挂职人员一般不得提前结束挂职锻炼,挂职期满后一般不再延期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结束挂职锻炼或延期的,由挂职人员本人或挂职单位提出申请,经党委组织部商派出单位提出建议,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。
3.挂职期间,挂职人员行政工资关系、党的组织关系不变,挂职锻炼结束后一般回原单位工作。
4.挂职期间,挂职人员列席挂职单位的领导班子会议。
5.挂职期满,由党委组织部或者委托派出单位的党组织进行考核,并由挂职单位出具鉴定意见,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。挂职人员挂职锻炼期间的表现将作为今后选拔任用的参考。
6.挂职期间,挂职人员可以参加各类领导人员的竞聘,根据需要,学校党委可以按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有关规定,调配挂职人员到新的岗位工作。
五、报名要求
1.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17年9月8日。
2.各单位统一组织推荐报名,填报《挂职人员组织推荐表》(附件1),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。
3.报名地点:行政楼432室
电子信箱:zzbgb@hit.edu.cn
联系电话:86417597
附件:挂职人员组织推荐表.doc
中共金沙集团186cc委员会
2017年7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