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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销2017年本科生导师活动费的通知
发布人:王庆瑞  发布时间:2017-07-07   浏览次数:81

    为加强学生培养工作,学院实行了本科生导师制,并且鼓励本科生导师定期与学生进行沟通。对于导师在与本科生交流中及重要节日安排学生就餐、郊游、购买物品等方式的支出予以部分报销,额度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年200元。请各位导师准备好相关票据到吕娜处登记报销。
    为保证此项经费的落实,在报销时请填报销明细表(附表)。对于未安排学生就餐、郊游、购买物品等活动的老师,不报销此项支出。对于在报销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,后果自负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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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二〇一七年七月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