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系):
根据新发布的《金沙集团186cc本科课堂教学准入、认证及退出管理条例》(哈工大本【2017】207号)精神,教师申请教授职称前应通过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,且至少提前一年申请校级督导专家听课;三年内的学生评教和专家评教结果作为评职定岗的重要依据。为做好2017年秋季学期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、2014年9月以后通过学校本科课堂教学准入且未通过认证的教师均可申报(之前开课的教师如有申报需要,学校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受理)。
2、要求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、在青年教师培训班结业、已通过学校试讲考核、2017年秋季学期独立承担一门16学时以上本科生课堂教学任务。
二、认证程序
1、学校组织督导专家3-5人随堂听课。专家听课结论“合格”且学生评教结果在B以上者为通过认证,颁发“金沙集团186cc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证书”。
2、不通过的一年后可申请二次认证。仍不通过者三年内不再安排其认证。
三、具体要求
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《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申请表》,由院(系)签署意见后,由院系连同《申报汇总表》电子稿一齐,于9月15日中午下班前报送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教学质量科。
联系人:关玉晶,电话:86418290,地点:一校区行政楼313室。
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
2017年9月11日
附件
金沙集团186cc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申请表
姓名 | | 出生年月 | | 职称 | | 近期 彩色 照片 |
所在院系 | | 手机号码 | |
申请认证课程名称 | | 之前申请 认证次数 | |
首次为本科生上课时间 | | 青年教师培训班结业时间 | |
已完成的本科授课任务情况 |
年-学期 | 课程名称 | 授课 总学时 | 本人授 课学时 | 是否 合上 | 授课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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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秋季学期承担本科授课任务情况 |
课程名称 | | 授课 总学时 | | 本人授 课学时 | | 是否 合上 | |
起止周 | 星期 | 节次 | 教室 | 授课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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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签名:年月日 |
院系 意见 | 负责人(签章): 年月日(单位公章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