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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院培养办其他事项办理流程
发布人:王庆瑞  发布时间:2017-12-07   浏览次数:106
主要包括成绩复核及修改申请、非上海户籍申请成绩评定、博士校外修课申请、成绩证明、借用教室。具体办理流程如下所示:
一、成绩复核及修改申请
1、成绩复核申请——学生
    主要针对成绩公布十个工作日内,学生对某课程成绩有所质疑,需要任课老师重新进行分数核定的情况。
    步骤:学生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—→学生所在院(系)审批—→院(系)教学秘书汇总后交培养处—→培养处转交开课院(系)—→开课院(系)进行复核并将审核结果转交培养处—→如成绩有误培养处网上重新登记成绩—→学生重新查询
2、成绩修改申请——教师
    主要针对任课老师因误操作、核分有误等原因下,需修改个别学生成绩的情况。
    步骤:任课教师登录系统,点击相应课程右侧“申请成绩更改”,按照提示操作,网上提交修改申请后,直接点击打印修改申请表,院系签字盖章后,上交研究生院培养办319室。
二、非上海户籍申请成绩评定
     学生到各院系秘书处填写相关成绩评定表,由秘书确认专业、代码后签字并盖章,送至培养办319室办理。
三、博士校外修课申请
    因某些特殊原因无法在我校进行博士政治或英语学习的学生,下载并填写我校《校外修课申请》,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,签字盖章后到培养办319室办理。
    下载:校外修课申请.doc
四、成绩证明及成绩排名证明
    学生到各院系秘书处开具成绩证明后,到培养办319室加盖公章。下载:成绩证明
    学生到各院系秘书处开具成绩排名证明,由院系秘书负责填写,并加盖院系公章。下载:成绩排名证明
五、借用教室
     提前三个工作日,携申请表到培养办319室办理。
六、金沙集团186cc研究生课程学分校际间转换申请表

   离校前,请提交《研究生校际间交流课程学习计划表》。

   返校后,请提交《研究生课程学分校际间转换申请表》。

   经导师及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,交至培养办(行政楼319)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