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系):
为督促和指导青年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、提高教学水平,学校继续组织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,通过认证方可获得主讲资格证书。现将2016年秋季学期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、2013年9月以来开课且未通过认证的老师均可申报(之前开课的老师也可申报,学校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受理)。
2、要求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、在青年教师培训班结业、已通过学校试讲考核、已独立完成过20学时以上的课程主讲任务,2016年秋季学期独立承担一门本科生课堂教学任务。
二、认证程序
1、学校组织督导专家4-5人随堂听课。专家听课结论“合格”且学生评教结果在B以上者为通过认证,颁发“金沙集团186cc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证书”。
2、未通过认证者可再次申报。连续两次未通过者一年后方可再次申报。三次认证未通过者三年内不安排其认证。
三、具体要求
请符合条件教师填写《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申请表》由院(系)签署意见后,于7月28日前报送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教学质量科,并提交《申报汇总表》电子稿。
联系人:关玉晶,电话:86418290,地点:行政楼313室。
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
2016年7月18日
附件
金沙集团186cc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申请表
姓名 | | 出生年月 | | 职称 | | 近期 彩色 照片 |
所在院系 | | 手机号码 | |
申请认证课程名称 | | 之前申请 认证次数 | |
首次为本科生上课时间 | | 青年教师培训班结业时间 | |
已完成的本科授课任务情况 |
年-学期 | 课程名称 | 授课 总学时 | 本人授 课学时 | 是否 合上 | 授课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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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秋季学期承担本科授课任务情况 |
课程名称 | | 授课 总学时 | | 本人授 课学时 | | 是否 合上 | |
起止周 | 星期 | 节次 | 教室 | 授课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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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签名: 年 月 日 |
院系 意见 | 负责人(签章): 年 月 日(单位公章) |